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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闪电
新秀季进行完五周,艾佛森已经有了三个最忠诚的球迷。他的妈妈,每场比赛换着皮草与珠宝来看比赛。尖叫、跳跃、鼓动观众。他的主教练约翰尼·戴维斯,已经开始用最高级词汇形容他:
“他运球时的速度可以和联盟历史上任何人相比。他是伊塞亚·托马斯和‘精灵’阿奇巴尔德的合体!他让那些在联盟中以快著称的家伙看上去慢吞吞的。他的速度高他们一个级别。”
名字解释时间:
伊塞亚·“微笑刺客”·托马斯,十二届全明星。1990年总决赛MVP。80年代末90年代初活塞小型王朝的灵魂。80年代一对一最随心所欲的后卫。阿奇巴尔德,70年代辛辛那提超级后卫。街头霸王,NBA史上唯一的包揽同一季得分王、助攻王的家伙。这两个家伙都是NBA50大球员。也许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个运球突破大师。
他的助理教练,当初慧眼看中了他的奇克斯说:
“他让我想起了伊塞亚·托马斯,他能像刺客一样接管一场比赛。他还让我想起了古斯·威廉姆斯,当然,他比古斯还快。嗯,你也可以说他像阿奇巴尔德。呃,他的运球晃倒对手能力是如此之强,他已经开始吸引众人的注意啦。他正在开始做些传球,这样,他的助攻数字会不断上升的。”
的确,在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周,他就吸引了足够多的注意力。1996年11月26日,76人对湖人。半场结束前的最后一攻。76人四人退到底线,空出弧顶给艾佛森。
这是NBA的惯例。每节的最后一攻,王牌会独自挑战对手。偶尔,四人沉底拉开后,会有一个大个子上来做个掩护。可是,费城3号不想要画蛇添足。他招手散开队友,运球,对面是和他同时进联盟的新秀后卫德里克·费舍尔。
费舍尔望着艾佛森有节奏的拍球,篮球像一颗鲜活的心脏一样跳动。他想起教练赛前的布置,“球探报告说,艾佛森喜欢从右手突破,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。”
全场盯着艾佛森与费舍尔的一对一。这类场景,艾佛森早已习惯——只是,七年前的他是在汉普顿的街头场,企图晃倒比他大一轮的大个子们,而现在没有露天球场的油漆味,只有木地板和球馆,还有二万观众。他阅读着费舍尔的眼神,原地运球,忽然用极快的节奏,做了一个向左晃的假动作——费舍尔的脚步像敏捷的猎犬一样,急忙朝自己身体右侧咬去。
“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。”
——不是费舍尔忘了教练的安排,他的身体反应先于思考。接下来的瞬间快到匪夷所思。球已弹回艾佛森右手,他像一道电光般右手启动,从费舍尔身左划过。而费舍尔就像一尊石像。
当然,这个球没能成功。艾佛森的上篮挨了一记帽。沙克·奥尼尔一巴掌把球盖了出去,全场发出悠长的“呜”声。他们在感叹什么?巨人的魄力,还是艾佛森那一记电光火石的切入?大屏幕在重新播放这记华丽的晃动。艾佛森在掌声中走向更衣室。
那场比赛,他仅有27投6中。可是费城人民急着眉飞色舞的描述他那记华丽的切入,无暇去对他的数据挑三拣四。每当站上球场,哪怕他并无意为之,他都会自然而然成为主角。对手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。对,那个小个子,准备随时合围他!他面前的防守者已经不再抱希望跟上他,而只希望尽量减缓他的速度,以待援兵。
赛季进行了一个月,他就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球员。一个需要全联盟球探去刻意观察,需要对手主教练为他重行布置防守战术的家伙。虽然世界对他的锋锐度早有意料,但他还是超越了人们的想象。
很少人会去考虑他的橄榄球背景。他习惯了橄榄球的速度与强悍,因此,他敢于以飞蛾扑火般的决绝,朝对手撞去。躲避对手或与对手碰撞,这些东西早随橄榄球与汉普顿街头的对抗,融进他的血液里。
不经意间,他造就了一场革命。一场会书写到篮球历史中的革命——就在他打了一个月NBA之后。
5 第三代胯下运球大师
1891年,奈史密斯发明篮球时,把这项运动想象成这个样子:球在人们手间蜻蜓点水般的传递,然后找到篮筐,就像摘桃子的姑娘们在果园里抛递采摘,而以下情景,显然出于他考虑范围之外:两条一米九开外的汉子彼此弯腰对视,肌肉紧张,就像斗牛士和公牛。两万人围观鼓掌,等着一个撞向另一个……和斗牛的类似是,如果那头公牛摔倒,球被斗牛士缴获,他们会集体欢叫,大屏幕会记录那头迷惘公牛的表情和汗水,人群对他比画手指。
而这就是NBA。
摆脱对手防守有许多种方式。中近距离的球员,可以利用试探步、投篮假动作等技巧,做持球突破。但是,后卫们发动进攻的所在更远。他们很少从静止开始起步,更喜欢运球突破。
最简单最蛮横的第一步启动强行突破,足够有效,但天才后卫们并不喜欢这个。运球突破有种种华丽技巧:停顿步,变速,变向。而最华丽的,是胯下、体前或身后的大幅度双手拉球,不断的改变步伐和可能性,来玩弄对手——这个东西很难确切翻译。单纯把它叫做胯下运球未免简单了。它的本称,叫做crossover。
第一代crossover大师,是NBA史上最伟大的控卫之一,奥斯卡·罗伯逊——60年代除了张伯伦和拉塞尔外唯一获得过常规赛MVP的家伙,1961-62季场均创下单季场均31.4分11.4个助攻12.5个篮板的三双记录。除了他的神话数据外,在许多技巧上,他都是教科书般的典范。如果你去黑白镜头里寻觅,其实他是一个玲珑浮凸的技术样本。除了他那经典的底线翻身跳投外,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运球来变向最好的的家伙。在人人都埋首低头忙于护球时,他敢大方的在体前做胯下、换手运球。他总使球保持在对方的触及范围之外,196公分的身高和颇壮实的身体,他总是可以把对方和球隔开。
奥斯卡·罗伯逊最常用的花招是:斜向的缓慢运球,诱惑你贴近他,然后,一个幅度略大的展臂,似乎是变速的开始,接着的却是一个胯下换手,他已经变向闪到了你的侧边。到了晚年,速度已经失却,这一招却越发精练:变向与变速,慢变快的瞬间时差。胯下运球在罗伯逊那里,就是一个最简洁的变向方式。简洁而潇洒,就像斗牛士一个小侧身让过公牛,然后优雅的轻甩穆莱塔。
在此之后,NBA有过其他的运球大师。70年代,厄尔·“珍珠”·门罗,用他绵软得犹如上帝制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躯,将后转身和半转身运用得犹如舞蹈。80年代中期,年轻的乔丹擅长利用胯下运球变向加速,或是用一个反向垫步错动对手重心,然后自如的突破。
而第二代胯下运球大师,是80年代末的“甲虫”蒂姆·哈达维。他的招式,被称为“杀手crossover”。如果说,第一代crossover被罗伯逊用来变向,那么,哈达维就用他的杀手crossover来冻住对手:
胯下运球,左手转右手,似乎是一次变向的开始。可是,球瞬间又从左手弹回右手。这样一个简单的往复,就是杀手crossover。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,但你的步伐会被他的那一记胯下运球牵住,犹如木偶被丝线牵引。这轻盈的一个停顿与交错,就像一个瞬间的时间停止仪式,一记点穴:你全神贯注于蒂姆,于是,在他做双胯下运球时,你的身形条件反射的做出顿挫。这是蒂姆·哈达维对本能的利用: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,你还是会亦步亦趋,而他只需要选择一个他熟悉的节奏,你便被他完全放诸身后。
1996年12月,第三代出现了:阿伦·艾佛森。
以晃开乔丹投中的那一球为例:艾佛森大幅度展开双臂,左手,右手,左手,右手,反复的胯下运球。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着一次假动作。你必须捕捉并跟上他的摇摆,不断细微的调整身体重心,来预备堵防他的切入。可是,你不能露出破绽。因为,你任何一次重心的处理不当或心志犹豫,都会被他阅读出来。然后,艾佛森的切入步伐就会像利剑一样,刺到你没有准备的那一侧。
在罗伯逊的单胯下变向和哈达维的杀手胯下运球之后,艾佛森的双胯下运球继续了对时代的改革。反复连绵的原地胯下运球,横向大幅度摇摆。如果说,乔丹的反向垫步是朝一侧做假动作,蒂姆·哈达维的杀手crossover是在让你瞬间愣怔被他点住,那么,阿伦·艾佛森就是这一切的综合版本。他的双重crossover是重复多次的变向、变速的试探,以他的球感与速度,你几乎想象不到他无法做到的运球方式,于是你当然也无法预测他的下一步——因为,他在不断的摇摆和试探中等等候并诱惑你失误,然后把你晃倒。
当然,这开创先河的技巧,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。闪电般的第一步、快速后转身、杀手crossover、停顿步,各种华丽技巧,艾佛森都了如指掌。他是运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。费城3号,第三代crossover大师,打完职业生涯的前五周,他场均21.8分,6.4次助攻,2.67次抢断。在对纽约之战中得到35分,把所有企图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规下场。在场下,他快乐的每天给600个篮球签上自己的名字。每天都有一些人开始知道他的名字,所有街区的水泥球场,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标般的运球过人。
阿伦·艾佛森。这个名字,在他成为职业球员仅一个月,便开始如雷贯耳。他成为明星的速度,甚至比他的运球过人还要快。
——只不过,稍微有点太快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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