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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情感天地] 生命中曾经的灿烂,终究都要用寂寞来偿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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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4-19 21:5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他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,笔下魔幻和现实糅合一处的故事令人称奇;他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,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行销全球的《百年孤独》是他所有作品中最广为流传的一部。作家莫言曾说,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,世界上没有一本书像《百年孤独》那样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。
两年前的今天,哥伦比亚文学巨匠加夫列尔·加西亚·马尔克斯在墨西哥城去世。孤独的马尔克斯百年西去,给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擦不掉的名字。
马尔克斯说
回忆没有归路,春天总是一去不返,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烟云,唯有孤独永恒。
──《百年孤独》
学会享受寂寞,那会让你学会思考自我。
──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》
我去旅行,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,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。
──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
趁年轻,好好利用这个机会,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。
──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
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?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是轻松快乐的,没有压力。
──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
死亡的来临,不因衰老而因遗忘。
──《告别信》
如果我有一颗心,我会将仇恨写在冰上,然后期待太阳的升起;如果我有一段生命,我不会放过哪怕一天,而不对我所爱的人说我爱他们……
──《告别信》
天才小说家和他的《百年孤独》
“多年以后,面对行刑队,奥雷里亚诺•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。” 这是《百年孤独》的经典开篇,将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完美融合。
在《百年孤独》发表之前,马尔克斯在拉丁美洲文坛之外并不广为人知。而《百年孤独》一面世即震惊拉美文坛及整个西班牙语世界,并很快被翻译为多种语言。马尔克斯也一跃成为世界级作家。
《百年孤独》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(马尔克斯称威廉·福克纳为导师,显然深受其影响),描述了布恩蒂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、荣辱、爱恨、福祸,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。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,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。
《百年孤独》风格独特,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。粗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;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;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。轻灵厚重,兼而有之,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,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。
瑞典学院的授奖词是这样评价马尔克斯和《百年孤独》的,“他的小说以丰富的想象编织了一个现实与幻想交相辉映的世界,反映了一个大陆的生命与矛盾。”

《我是如何走上创作道路的》
作者/加夫列尔·加西亚·马尔克斯
这是马尔克斯在加拉加斯文化艺术中心的讲话,后被刊登在波哥大《观察家报》上。
他给听众讲的“在脑子里想了好几年”的故事,后来成为1974 年路易斯· 阿尔科利萨执导的《预感》电影剧本。
对我而言,文学创作和登台演讲一样,都是被逼的。
首先
,请原谅我坐着说话。因为如果我站着,恐怕会吓得两腿发软,瘫倒在地。真的!我原以为,这辈子最可怕的五分钟会是在一架飞机上面对着二三十名乘客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面对着两百位朋友。说到这儿,正好给了我一个由头谈起文学。对我而言,文学创作就和登台演讲一样,都是被逼的。
我承认,为了不来开这次大会,我什么点子都动过:我想生病,染上肺炎;想理发,让理发师用刀割了我的脖子;最后,我灵机一动,不穿西装,不打领带,这样,正式会议应该就会谢绝我入场了。可我忘了,这里是委内瑞拉,穿件衬衫哪儿都能去。因此,我还是坐在了这里,不知该说些什么,就说说我是如何走上创作道路的吧!
我本来没想过要当作家,出于对同代人的集体荣誉感,我写了个短篇去投稿。
本来没想过要当作家。学生时代,波哥大《观察家报》的文学副刊主编爱德华多·萨拉梅亚·博尔达在报上说,新生代对文学毫无贡献,写短篇小说的没有,写长篇小说的也没有。他只登老朽的文章,不登年轻人的。他说,不是他不登,是年轻人不写。
这话激发了我对同代人的集体荣誉感。我决定写个短篇,去堵爱德华多·萨拉梅亚·博尔达的嘴,他是我的挚友,至少后来成为了我的挚友。我坐下来,写了个短篇,投到《观察家报》,等到下一个周日翻开报纸,我吓了一跳:那个短篇登了个全版,爱德华多·萨拉梅亚·博尔达公开认错,说了些“此文标志着哥伦比亚文坛新星诞生”之类的话。
这下我可真犯了愁,我对自己说:“瞧我惹了多大的麻烦!怎样才能不让爱德华多·萨拉梅亚·博尔达下不来台呢?”答案是:继续写。但选材是个问题:动笔前,我得先想个故事。
写作恐怕是这世上唯一越做越难做的行当。想故事最有趣,真要动笔,反而没劲了。
“出了
五本书后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坦白说,写作恐怕是这世上唯一越做越难做的行当。当年那个短篇,我坐一下午,轻轻巧巧就写完了;可如今,写一页纸都要费我老大的劲。我写作的方法便如刚才所说:事先根本不知道要写什么,写多少。得先想故事,有好故事,脑子里多过几遍,等它慢慢成形。有时候要想好多年,《百年孤独》就足足想了十九年。
想好了,再坐下来写,接下来就是最麻烦、最无趣的阶段了。想故事最有趣,要怎么把故事编圆,一遍遍想,一遍遍琢磨。那么多遍想下来,真要动笔,反而没劲了,至少我觉得没劲。
一个我在脑子里想了好几年、编得挺圆的故事。
来讲一个在脑子里想了好几年、编得挺圆的故事。现在讲了,等哪天写出来,你们会发现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,正好也可以观察其中的演变。想象一下:从前,有个很小的村子,村里住着个老太太。老太太有两个孩子,儿子十七,女儿还不到十四。一天,老太太一脸愁容地端来早饭,孩子们见了,问她怎么了,她说:“我也不知道,一早起来,总觉得村里会有大难。”
孩子们笑她,说老太太就这样,尽瞎想。儿子去打台球,碰到一个位置极好的球,绝对一击就中。对手说:“我赌一个比索,你中不了。”大家都笑了,这儿子也笑了,可一杆打出去,还真的没中,就输了一个比索。对手问他:“怎么回事?这么容易都击不中?”儿子说:“是容易。可我妈一早说村里会有大难,我心慌。”大家都笑他。
赢钱的人回到家,妈妈和一个表妹或孙女什么的女亲戚在家。他赢了钱,很高兴,说:“达马索真笨,让我轻轻巧巧赢了个比索。”“他怎么笨了?”“笨蛋都能打中的他打不中。说是他妈一早起来说村里会有大难,他心慌。”妈妈说:“老人家的预感可笑不得,有时候真灵。”
那女亲戚听了之后,出门买肉,对卖肉的人说:“称一磅肉。”卖肉的正在切,她又说:“称两磅吧!都说会有大难,多备点好。”卖肉的把肉给了她。又来了位太太,也说要称一磅,卖肉的说:“称两磅吧!都说会有大难,得备点吃的,都在买。”于是那老妇人说:“我孩子多,称四磅吧!”就这样称走了四磅肉。之后不再赘述。卖肉的半小时就卖光了肉,然后宰了头牛,又卖光了。
谣言越传越广,后来,村里人什么都不干了,就等着出事。下午两点,天一如既往的热。突然有人说:“瞧,天真热!”“村里一直这么热!”这里的乐器都用沥青修补,因为天热,乐师们总在阴凉的地方弹奏,要是在太阳底下,乐器非晒散架不可。有人说:“这个点儿,没这么热过!”“就是,没这么热。”
街上没人,广场上也没人,突然飞来一只小鸟,顿时一传十,十传百:“广场上飞来一只小鸟。”大家惊慌失措地跑去看小鸟。“诸位,小鸟飞来是常事!”“没错,可不是在这个点儿。”
人们越来越紧张,万念俱灰,想走又不敢走。有人说:“我是大老爷们,有什么好怕的,我走!”说着,就把家具、孩子、牲口通通装上了车。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过中央大道,都说:“他敢走,我们也走。”于是全村都开始收拾,物品、牲口通通带走。
就剩最后一拨人了,有人说:“还有房子呢!可别留在这儿遭难。”就一把火把房子给烧了,其他人也跟着烧,好比在经历一场战乱,个个抱头鼠窜。人群中,就见那有预感的老太太说:“我就说会有大难,还说我疯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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