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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中国传统如何惩治不孝?
这个话题要先从中国律典中对不孝的惩治说起。
孝敬父母,是世界各民族普遍要求的伦理准则,犹太摩西十诫的第五诫,就要求孝敬母亲和父亲。但特别强调“孝”,将“孝”提升为核心行为准则,将对家庭父母之“孝”与对朝廷君王之“忠”紧密结合起来,由“孝”及“忠”,以“忠孝”治国,这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农耕社会治理的特色之一,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。
为强化以“孝”治国,中国历代王朝不仅在伦理道德和生活礼仪层面大力倡导“孝”,而且将“孝”纳入到了刑法之中,用严厉的法律手段来保障“孝”的落实。
中国最完备的唐朝法典《唐律疏义》中,明确规定五刑十恶。
“五刑”,指的是“笞刑、杖刑、徒刑、流刑、死刑”。
“十恶”,指的是“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、恶逆、不道、大不敬、不孝、不睦、不义、内乱”。
其中“恶逆”的内容,包括殴打和谋杀父母亲属。
“不孝”的内容,包括咒骂父母,与父母分家,另积私财,赡养父母不足,在父母三年守孝期间办理嫁娶,脱掉丧服作乐,得知父母死亡而不举行丧礼等。
“不孝”之罪,量刑极重。
《唐律疏义》中规定:“诸妻妾詈夫之祖父母、父母者,徒三年。殴者,绞;伤者,皆斩。”
妻子小妾敢骂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,判三年徒刑。殴打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,绞死。打伤丈夫的祖父母和父母,斩首。
三年徒刑、绞死、斩首,量刑可不轻!
中国传统以孝治国,妻妾们对祖父母、父母恭恭敬敬小心翼翼,这不仅是出于讲求孝道的道德说教,也是国家刑法对不孝之罪的严酷惩罚使然。 为了保障子女对父母之孝,除了政治上谋反(指谋反君主)、谋叛(指叛国)这类大逆罪之外,严禁子女告父母。父母就算是有违法行为,子女只能劝说,不能到官府上告,“诸告祖父母、父母者,绞”,如果去官府告父母违法,官府将惩罚上告者,量刑是绞死。
《唐律疏义》中关于“十恶”的规定被后代王朝全部继承。无论是《大明律》还是《大清例律》,都有对“十恶”的严格规定。
《唐律疏义》上说:“德礼为政教之本,刑罚为教之用。”“以孝治国”是道德礼教,更是一套刑法制度,以道德礼教为本,但一定重刑侍候,刑法与德礼两手抓两手硬。“孝”被细化为一条一条的刑律,清清楚楚,按罪定刑,严刑峻法。“不孝”之人不仅为社会道德舆论不容,还将遭受官府重刑,谁敢不孝?
(二)什么是最大的不孝? ——没有后代,断了祭祀
按字形来讲,“孝”字上为“老”,下为“子”,老人为上,孩子为下,上下尊卑有别,子女要顺从和负担老人。中国人大体都知道“孝”的意思,要赡养和尊重父母。
如果问,最大的不孝是什么?估计多数人都会用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这句话。
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,这是最大的不孝。
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这句话是孟子说的,不是孔子说的。
“不孝有三”的“三”指的是什么?为什么“无后为大”呢?孟子对此并没有解释。
直到东汉赵岐在《孟子注疏》中,才第一次解释:“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”
这是说,一是亲人行不义之事,但子女却阿意曲从,最后让亲人陷于不义之中,这是一不孝。二是家里贫穷,父母年老,却不去求功名富贵以赡养老人,这是二不孝。三不孝就是不娶妻生子,没有后代,断绝了对祖宗的祭祀,这是最大的不孝。
断子绝孙,家祭湮灭,这是最大不孝。
不知道赵岐解释的内容是否符合孟子的原义,但赵岐的解释还是丰富了我们对“无后为大”的理解,这里面涉及到“先祖祀”的问题,不仅是子孙延续的问题,也是祖先祭祀的家族祠堂的香火延续的问题。
直到今天,中国人还习惯将没有子嗣说成是断了香火。没有儿孙,断了祭祀香火,这是最大的不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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