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法拉盛是多民族社区,那里的人不管肤色人种,听懂多门语言是很正常滴
跟室友一起去法拉盛买东西,转到一个超市拐角,发现指甲刀若干。我很兴奋,因为来美国时忘记带指甲刀了。
我伸手对角落里一指:“真好,这玩意有的卖啊。”
室友:“什么,这些是画眉毛的呀?”
原来指甲刀和画眉毛的东西放一块的。。。
我:“我靠,我说的是指甲刀,我画眉毛干嘛?你当(换气,更大声)我人妖啊?”
一白人一脸Y爱液地走过来:Oh, really? Good! So may I have your number?
我当时就愣住了。。。室友极度尴尬。。。这白哥们肯定只听到一句“我人妖啊”就精虫上脑了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