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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应该怎样开始,叙述广州这样一座城市?老实说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无论我如何穷尽一切词藻,所能说出的亦不过冰山一角,犹如当下年代里的种种碎片。
事实上,我说出了什么、我看见了什么并不重要,那些没有被说出的、那些没有被看见的——才是广州——这座城市最重要的构成。
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座不一样的城,概莫能外。
原谅我所写下的仅仅是一己际遇中的一些碎片,而不是它的历史、它的人文、它的传承。
当然,碎片可能就是碎片罢了,不过它也可以是完整的。以一个个切面的方式拼贴起来,何妨就是一座城市?我所写下的,是一个人的城市,以及一些零碎的人与事。
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广州土著,即便在这里我已经生活了廿多年。在心里,我还是把自己定位为一位异乡人,大地上的异乡人。有的时候,我算是一个参与者,更多的时候,我只是一个旁观者。我无意证明,它是个人的或普遍的,我只知道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情,也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。
在路上,我所看到的风景、所经历的人事已忘得差不多一干二净无计可施了。当初的梦想和雄心壮志,也早已在生活的重压下灰飞烟灭不知何处。而人世总有意外,有那么一些记忆依然存留,抹不掉、挥之不去。
生命,在更多的时候是依赖记忆与梦想(如果还有的话),而得以延续。
(一)酒吧志
如同黄大炜在《秋天1944》所唱:“你希望我陪你,回到那一年的上海。”现在,让我陪你回到1994年的广州——东风东路的红太阳酒吧,进入这座城市的肺。记得它开张的时候,《羊城晚报》报道的标题就叫《东风东升起了红太阳》。
这是我记忆中泡的第一间酒吧。
早期的广州酒吧很有“底层”的色彩,散布于城市的边缘街角,粗糙得颇有质感,几乎收容了全城的精神游荡者。当时还没有二逼青年、文艺青年、普通青年的分野,酒吧就是流浪记者、编辑、广告人、歌手……以及密谋家、文人、艺术家、妓女以及各种可疑人物出没、接头与聚集之地。在通讯工具尚未发达的年月,酒吧的功能与今天酒吧的功能完全不可同日而言。
我的朋友祥子说,那是广州酒吧的黄金时代,你可以从一个酒桌游荡到另一酒桌,和不相识的人纵情谈论美酒和女人、文学和艺术。一群人试图通过酒来相互取暖,通过短暂的放荡来感受流浪汉般的自由,仿佛抵抗道德民兵的狙击。
红太阳的标志,是进门的那堵墙上,大大的一幅画面里,有一个扎着小辫的黑人。多年以后,我才知道他就是伟大的Bob Marley,第三世界的超级巨星、雷鬼音乐的鼻祖。
那时候,红太阳里永远人头拥拥,人们挤在拥挤的大厅里,跟着音乐舞蹈,没有空调,只有一台风扇在头上转圈。我记得,high到高潮,手足舞蹈的外籍DJ会把所有的灯关掉,留下一个闪灯在暗夜中闪亮。
我在红太阳酒吧那天,闷热,恰是音乐人张萌萌策划、制作南方第一张摇滚乐唱片《南方大摇滚》的首发式当晚。捞仔、张全复、毕晓世等一干音乐人及有份填词的、现在已是21报系发行人的沈颢在一旁热烈地喝酒;我和来自鲁迅故里的诗人蒋立波、江城以及一早在音乐圈打转的诗人沈绍裘以及当时在《南方周末》做记者的诗人陈朝华坐一桌。在我叫了两箱大支装老珠江啤酒之后,朝华兄率先不胜酒力,光荣地醉卧在30路公共汽车总站对面的马路边上。
那些燥动的、残存着一些些理想的夜晚,我们不倒下谁倒下?据说,完美的一夜是这样的:谈论了一晚上的音乐和诗歌,灌了一晚上的啤酒之后,再带上一个姑娘回到出租屋,才算。只是对囊中羞涩的我们来说,如此“完美”的事情肯定都另有怀抱。
我所认识的泡吧的人里,泡过西部牛仔啤酒牛扒城的音乐人特别多——几乎所有人都在那当过弹唱歌手。也许亦从一个侧面说明,广州的地下音乐是从民谣开始的:王闻、杨一、方辉、曾向华、林羽……更多的人我叫不出名字,只是因为《粤港信息日报·粤港周末》的存在以及音乐公社的集结与四散才知晓的。其实,它是“红太阳”的前奏曲,参与其中的《粤港周末》名记江南藜果,在不多久的后来,创立了水边吧,把许多气息传承了下来。
江南藜果说过:“在广州,我从泡酒吧起,经写酒吧,到开酒吧。无可救药。”为什么自已跑去开酒吧?他说,“我喜欢酒吧。而我从前喜欢的许多酒吧变了,我不喜欢去了,就自己开一间”。
水边吧在天河立交五星级厕所旁的臭水沟边上开张还不到一个月,广东电视台就以“水边吧”为主角做了一个广州文化酒吧的专题报道,不久还上了CCAV。它主打的酒,正是绍兴老酒。在广州温老酒时加话梅煮,可能是藜果兄首创,反正我最早是在水边吧喝的。在里边坐着,常会听到客人吆喝:”掌柜的,温一壶老酒。”况且,店里真有“孔乙己”牌茴香豆供应,还有客人学着鲁迅小说里那老兄的调调,来句“多乎哉,不多也” 什么的。
我在水边吧经历过两件忘不了的事情。
一件是,酒吧常客阿俊深夜喝多后与一客人打赌,大冬天的一跃跳下边上好几米高的臭水沟,神奇地一点事没有。因何缘由两人打起赌来,已然完全无法记起。
另一件,事涉写过歌曲《十二座光阴的小城》的诗人沈绍裘。有天,老友鬼鬼的他特意跑来广州大道中289号找我要请我吃饭,我由了他去。饭后,我们一同上水边吧喝酒、朗诵诗歌。记得当天没了老珠江啤酒,我付钱让店小二去楼下扛了一箱回来。凌晨两点了,我提议大家散吧、散吧,得上班呵。当时,我在《南方都市报》做记者,天天得跑社会新闻呢。平时因住得远、常早退的老沈很奇怪,还在。
到了楼下,我与老沈开玩笑:“变性啦!今天你老人家全陪到底!” 老沈避着众人,把我拉到一边说,“浪兄,可否给我20块坐摩托车回去?”我才知道,这老兄是穷尽口袋请我吃的饭。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。此后,只要老沈来找我,从不让他买单!——原因无他,当年他离了,一个人带女儿,枯苦。多年后,他还与我们一班共同的朋友说,“我赚大了!浪子一辈子都会请我吃饭。”现在,他与一空姐再度成家后又有了一女儿,幸福着呢。偶尔,我们饭聚时他还是会主动结账的,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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