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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天下杂侃] 两年前投毒杀父未遂,深夜20岁儿子刀砍父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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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5-28 12:43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这样的孩子,有这样的行为,一定不能让他这辈子结婚,因为不管是哪个女孩碰上这样思想有问题的鸟,必将痛苦一生,苦不堪言,祝福你,永远单身,不要祸害别人。

现代快报讯(记者 顾元森)家住江苏如皋的汤某没有想到,因家庭琐事、长期存在矛盾等原因,自己的儿子竟然两次想害死他。近日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汤某遭儿子用菜刀砍了多刀,侥幸捡回了一条命。一审法院判处汤某儿子有期徒刑4年,最终南通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。
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汤某今年58岁,儿子小虎今年20岁,小虎中专文化,无业。去年6月16日凌晨两点多,小虎到厨房拿了新买的菜刀,到父亲房间,当时父亲正在睡觉,小虎直接拿刀朝父亲头上砍去。汤某遭到儿子刀砍后,大呼救命,并忍着剧痛跑出房间。当时小虎向父亲砍了多刀,甚至连他自己都记不得砍了多少下,在刀砍父亲时,菜刀的刀柄折断了,加上父亲跑出房门,小虎便没有继续追杀父亲。小虎被抓后供述,当时他砍父亲时用了很大的劲,就想着把父亲砍死。后来经过鉴定,汤某的伤势达到了轻伤一级。
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这已经不是小虎第一次想杀死父亲。2015年,因家庭琐事,小虎曾投毒想害死父亲,但因犯罪未遂,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在这之后,小虎对父亲更加怀恨在心,从少管所出来后,他就有了用刀杀死父亲的想法。

今年1月份,如皋法院做出判决,认定小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他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是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案发后,小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。他自愿认罪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如皋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判小虎有期徒刑4年。

一审判决后,小虎提出上诉,他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持异议,但他称自己只是想故意伤害父亲,不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另外,案发后父亲汤某出具了谅解书,小虎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。

对此,南通中院认为,小虎对父亲怀恨在心,趁父亲深夜睡觉时,持菜刀砍父亲头面部等要害部位,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他已着手实施犯罪,但因父亲逃离、呼救、刀柄断裂等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属犯罪未遂。

南通中院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性准确,审判程序合法,虽然量刑仍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,但量刑偏轻。最终,南通中院认为,鉴于上诉不加刑原因,刑期不作调整,裁定驳回小虎上诉,维持原判。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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